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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四章  你死我活!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被韩青禾这一巴掌打的有些懵了。却又仿佛被这一巴掌给打醒了。
        他有些扭曲地笑了笑,咬牙切齿道:“爱戴?优渥的生活?韩小姐,也许你并不知道,我的祖先曾控制整个国家。所有人,都称呼他们为王。那才是我们家族应该得到的待遇。而不是像我这样,以出卖自己的灵魂去取悦观众,才能获得微薄的酬劳。”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越说越是气愤,却被韩青禾冷冷打断。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是艺术工作者。为什么要用取悦观众来形容自己?谁告诉你,艺术家需要这么卑微?”韩青禾掷地有声道。“我们所得的,是应得的,并不是被人恩赐。”
        韩青禾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。却完全无法获得博登尔的共鸣。甚至于——这世上绝大多数从艺人员,都没办法与韩青禾产生共鸣。
        所谓明星,在很多人看来,就是戏子。就是出卖自己的灵魂来取悦广大观众。在古代,这更是一个卑劣且令人所不耻的职业。
        时至今日,虽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。甚至成为了广大观众的偶像。可在许多明星来看,自己所做的一切,仍然是为了取悦大众。
        像韩青禾这般自我肯定的明星,可能真没几个。
        不过也不奇怪,谁入行不是为了赚快钱?唯独韩青禾不屑于赚钱。她不仅在娱乐圈独树一帜,在整个物欲横流的社会,同样鹤立鸡群。
        不然欢哥怎么会如此欣赏大明星?
        没见过啊——这他妈就是活神仙啊!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不接受韩青禾的辱骂。也再无心情理会唐欢二人。
        他的视线落在了那名西装青年的脸上。眼中有恨意,但更多的,却是恐慌。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眼神告诉我。你很恨我?”
        西装青年来到了台上,并气定神闲地坐在了博登尔的旁边。
        由始至终,他都没有注意到唐欢,或者是大明星韩青禾。
        在场的任何人,都无法吸引他的注意。因为正如博登尔所言,这里的人,都会死。死的很惨烈。
        他又何必和一群死人做任何的沟通呢?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博登尔深深凝视着西装青年。“贝尔。为什么要出卖我?”
        “是你先背叛了组织。”被称之为贝尔的英俊青年抿了一口红酒,十分轻松地说道。“你的心,已经不再属于组织。我们的任何决定,你都在排斥。你想过普通人的生活?你想在娱乐圈肆意妄为。潇洒快活?不要做梦了。从你加入我们的那一天开始。你的一切,都属于组织。”
        “我加入你们。没有得到任何好处!”博登尔寒声说道。“相反,你们从我身上得到了多少实惠?”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不重要。”贝尔微笑摇头,忽然从部下腰上取下一把手枪。然后递给了博登尔。“你的身份已经曝光。明星肯定是不能继续去当了。所以——”
        略一停顿,贝尔继续说道:“给你个机会。挑几个媒体人杀了。然后把你自己武装起来。做一条忠诚的狗。我会赏你一碗饭吃。”
        贝尔看起来很优雅。口气却极其的狂妄。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面色复杂,咬牙说道:“我不会再为你们做事!”
        “你知道背叛组织的下场吗?”贝尔质问道。“你知道拒绝我会有什么后果吗?”
        他把手中的枪塞进了博登尔的手中。然后,端起酒杯慢慢品尝。似乎并不着急下一步行动。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僵在了原地。
        情绪几度失控。
        让他亲手屠杀媒体人?
        他做不到。
        他渴望得到人们的尊重。也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滋味。
        他想逃避曾经的生活。也不想继续堕落下去。
        年少轻狂时的他,被这群妖人蛊惑。心甘情愿地当了很多年的狗。可现在——他只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。
        他连潜规则都不屑去做。宁可花钱寻欢。可见他对自己的声誉,看的有多么重要。
        就在博登尔无比挣扎纠结之时,一旁的唐欢忽然笑了笑。有些妖异地说道:“博登尔先生,既然你这么憎恶他。为什么不开枪杀了他?”
        这算什么?
        很明显的挑拨离间——
        就连博登尔,都觉得唐欢不该在此时此刻,开这种玩笑。
        杀贝尔?
        借他十个胆子,他也不敢。
        贝尔可是组织的王牌,更是实力非凡手段狠毒的恐怖存在。他就算拿着手枪,也没有勇气与贝尔为敌。
        “他不敢。”贝尔摇摇头,终于多看了唐欢一眼。“你敢?”
        “我没枪。”唐欢摇摇头,随即又是耸耸肩。“你给我一把枪。我打爆你的狗头。”
        唐欢说的极其心平气和。可口吻中的凌冽气势,却是异常尖锐。
        贝尔闻言,非但没有生气。反而饶有兴致地扫了唐欢一眼:“你叫什么?”
        “小名你爸爸。大名你爷爷。”唐欢微笑道。
        贝尔眉头微微皱起来:“看来,该拿你开刀。”
        说罢,他回望博登尔:“杀了他。我不再计较你以前犯下的错。”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只是僵硬地坐在椅子上,纹丝不动。
        杀人?杀了唐欢?
        尽管他很讨厌唐欢,可要他亲手杀了唐欢,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——他不敢。也没这个胆量。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不杀他。我杀了你。”贝尔再度拿起一把枪,指向了博登尔的脑门。
        被枪指着头,博登尔的大脑一片混乱。
        死?
        他不想死。哪怕过的再辛苦,再憋屈。他也想要活着。
        人一死,就什么都没了。往后的千秋万代,都不再有自己的存在。
        这是多么的可怕?多么的残忍?
        可要他杀了唐欢——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还有十秒。”贝尔不耐烦地说道。
        在他看来,杀唐欢和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。他不明白,为什么博登尔如此纠结?
        除非,他不想活了!
        博登尔深吸一口冷气,终于做出了决定。
        他不想死。
        他的人生也已经彻底被贝尔毁掉了。
        再多杀一个人,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。  更何况,他本就与唐欢有仇。
        甚至可以说——若不是唐欢的出现,他也不会开这个发布会,更加不会被贝尔利用来搞恐怖活动!
        杀死唐欢,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儿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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