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点小说 > 科幻小说 > 八零之发家养娃 > 第40章 第40章


陆东升怕吓到陆夏,说得十分地委婉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现场要惨烈得多,两个年轻女孩死状十分凄惨,凶手完全就是个变态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,当时被吓得腿都软了,连滚带爬地去叫人报警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大老爷们生生被吓得屁滚尿流,说话都不全乎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听说不止一个人作案,估计得三四个。我们南虹县怎么出了这样的败类!要是让我碰见,我非把那群人……那个酷刑叫啥来着,一刀一刀割肉那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:“凌迟处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对对,凌迟处死!一枪崩了这群人,我都觉得便宜了他们!”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愤怒至极,当时得知消息,那么忙碌的情况下还报名去配合公安追捕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可惜忙活了两天,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凶手没抓到,全县人心惶惶,街上还加派了巡逻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骑三轮车的速度非常慢,陆夏稍稍走快点就能跟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到这样的恶性案件,陆夏心里也十分愤怒和恐惧,感觉生活环境非常的不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都是小概率事件,不管多安全的地方也不可能是绝对安全,可陆夏觉得谨慎一点总是没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咱们再从老家叫两个人过来吧,一个跟东升到处跑,另一个守瓜子摊。守规矩、勤快是最基本的,跟东升的得能打,守瓜子摊的得会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如此人力成本会提高很多,但是依照他们现在的收入,多养两个是完全不成问题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底薪也才三十,再加上吃饭钱,折算下来撑死一个月需要花费五十块,两个人也就一百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奖金,那也是跟最终的利润挂钩,要是能发得起,说明赚得也多,也不差那一星半点儿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她也不想这么急的,他们毕竟才刚刚起步,还用不着这么多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现在这情况,让她宁可少挣点,也得保证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没有背景的情况下,人多也能让人忌惮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:“大哥和大嫂不就正合适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上次我提过,他们看样子还没有做好离开村子的打算。再者,朝前的学校还没有联系好,我打算让他明年重新从一年级开始读。孩子不过来,他们肯定更不乐意过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瓜子是陆东升的生意,这是陆夏之前就跟家里人提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前陆东升赚的钱,陆夏都已经拿了,后头瓜子铺会成什么样就看陆东升的本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租门面,一个月要花二十五块钱,陆东升占了一个角落,因此每个月要给陆夏七块钱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可以进货时候白送陆东升超过七块钱的裤子衣服,但是租金她也会收,这是两码事,不能混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一开始不太习惯,总觉得这样太生分了,可现在被陆夏潜移默化,心里虽依旧别扭却也没有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丰一直认为自己是家里的老大,就该多承担一些,从小就一直让着弟弟妹妹。

        让他跑县城跟陆东升一块干,依照陆东升的性子肯定不会把他当作一个员工,而是会把赚到的钱分一半给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丰肯定没法接受,会认为自己是在抢弟弟的东西,要么干脆不过来,要么宁可打工,当时给弟弟搭把手帮忙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觉得最好就是兄弟姐妹各自有自己的事业,这样既能互相帮助,又不至于利益牵扯在一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倒也是,大哥这个人是不喜欢在外头闯的,觉得外头再好也没有家里待着舒服,他肯定想帮我们守着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一直是出去跑的那个,以前就经常带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理说这种事应该是家里老大去承担,他识字又年轻,而且陆东升当时都没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可陆东丰不喜欢做这些,又见陆东升做得很好,也就都交给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丰更喜欢伺候地里庄家,家里的猪和鸡鸭,主要也是他在操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觉得自己是长子,就得守着父母照顾,孩子们都跑出去了,谁伺候年纪越来越大的爸妈?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作为一个农民,是不能抛弃土地的,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变动,有一块地总不至于饿死,土地是最后的坚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对村里的情况熟,也知道做生意需要什么样的人。你挑一挑,最好有点本事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出来做生意都不容易,尤其像他们这种在县城里没有根基的,很容易被人盯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脑子活的人越来越多,以后做生意的越来越多,其中难保眼红想要吞了他们,然后占领他们已经开发好的市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严打并不能解决一切,还得自己硬气,瞧着不好惹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认真地想了想,道:“女的也要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都行,不过跟你一起到处跑的那个人要是挑女的,要么你挑本家人,要么挑的是你未来媳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现在风气保守,一男一女经常这么在一起,陆夏怕对女方名声不好,也怕到了严打万一被人说陆东升这样是耍流氓,那可就太冤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可能性虽不大,可陆夏不想冒一点险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听到‘媳妇’二字,唰的一下耳根子都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姐,你,你胡说什么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说什么了?”陆夏不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没看中的女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失笑:“我就这么一说,你害什么臊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撇过脸,好一会才开口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说的是咱们的小姑姑,前几年姑父不在了,她又没有孩子,留在村子里总是被说嘴,不如出去另寻生路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在村子里日子过得憋屈,还不如出来干活。反正外头没人认识她,她想怎么着怎么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说小姑姑是他们爷爷最小弟弟的女儿,太爷爷太奶奶一共生下了十一个儿女,可活下来的只有四个,其他的要么没能养大,要么在战乱的时候人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小爷爷的岁数比陆国强还小两岁,而这个小姑姑只比陆夏大一岁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嫁到了本村,丈夫是个当兵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大家都觉得她嫁得好,虽说聚少离多,可每个月丈夫都会把津贴打回来,小姑父每次回来都特别勤快的干活,还经常给小姑姑写信,对小姑姑特别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嫁过去两年没孩子,小姑父也说是自己的问题,而且觉得他现在和妻子两地分居,也不急着要孩子,等他退伍回来再说也不迟,反正他们还年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对可谓是村子里的神仙眷侣,怀春的小姑娘小伙子们,都希望能跟他们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反击战时,小姑父牺牲了,小姑姑成了个寡妇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开始也没人说什么,毕竟她的丈夫是烈士,不能尸骨未寒就把烈士的老婆给撬了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时间长了,就开始闲言碎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寡妇门前是非多,小姑姑还长得漂亮,手里还分了一半的抚恤金。

        村子里心动的人不少,纷纷上门求娶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求娶不成,恼羞成怒什么恶心的话都能冒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是他们陆家厉害,还指不定会被怎么欺负呢,兴许那一半抚恤金都拿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父还有其他兄弟,就曾打算将他们孩子过继到小姑父名下,这样他就算去了也有后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那钱也就让过继的孩子继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当然不答应,小姑父生前就跟几个哥哥关系不好,死后让他过继他们的孩子,那才真的是死不瞑目呢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事有陆家人出面没法勉强,可那家人也到处开始散布小姑姑的坏话,说得极为的难听,说她克夫都已经是厚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本来就不想嫁人,心中还惦记着已故的丈夫,遇到这些糟心事,更是惧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一个年轻又有钱还漂亮的小寡妇,实在是太有话题度了,不仅是本村,其他村都喜欢把她当作议论的谈资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哪个男人跟她搭句话,甚至只是擦肩而过,都一大堆闲言碎语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不像陆夏,她不住在村子里,可以眼不见为净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从小就在这个圈子,很难不被这些流言蜚语中伤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他们村子小毛病确实不少,却也不会做出夜闯寡妇门这种恶心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小姑姑还是烈士家属,大家也就背后说道几句,面对面顶多问她什么时候再嫁,不敢直接找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这种环境还是让人感到非常窒息,哪怕她很坚强,可先经历了丧夫之痛,又遭遇这些,哪里能毫不在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水灵灵的一个人,现在瞧着枯瘦苍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姑姑是个特别能干的,从前能说会道的,干活也是一把好手,还识字呢!当初村里人都说你们是咱们村的两朵金花。当初咱们家出事,她当时也刚没了丈夫,成天以泪洗面,却还不忘拿钱过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曾经两朵金花一个成了寡妇,一个离婚,一度令村子里的人令人唏嘘。

        被陆东升提起,陆夏也想起了这么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和陆夏充满书卷气、温婉模样不同,小姑姑陆娟看起来更阳光大气,更有劳动人民的蓬勃朝气,就像这个时代的劳动人民画像一样,目光里充满了对生活的奔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提起她,认识她的人脑海里绝对最先涌现出的是她大大的笑容,她的笑非常的有感染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这样的一个人,现在已经没法笑得那么灿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要她愿意,就她吧。到时候我会重新租一间房子,让她和海霞住一个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并不喜欢跟人同一个屋子,虽然也能住,可有自己空间她会更自在,如此一来正好。

        陆海霞:“姐,咱们屋子不是还有床吗,不用再多花钱租一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以后咱们的货越来越多,东升和冬子那个屋已经堆不下了,以后放你们那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们没有客厅和餐厅,平常吃饭得进房间里吃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开始还能在东升和冬子的屋子,现在都堆着货就不合适了,就换成了陆夏那屋。

        门面那也有仓库,可地方还是太小了,有时候需要这边作为临时周转地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又提起另外一个人,那个人也是他们一帮子从小一块玩的兄弟,跟冬子和陆海霞都很熟悉,人品也没得说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人叫猴子,他是地地道道本地人,祖上就是这片土地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也跟很多本地人一样长得不高,还非常地瘦,眼睛却很大很圆,因此被叫做猴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猴子特别机灵,跑得还飞快,我们三个这么长的腿都跑不过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直线距离,大家还能打个平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如果换作是山林,或者有障碍物的地方,那猴子就跟猴子一样,你还未反应他已经消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觉得这个人不错,光会打还不行,两个人再能打能打得过几个,得有个机灵的能去送信,这样才能反杀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他们吧,一会你找人传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行人将货运到门面,门面已经重新装修好了,原本有些破旧的外墙,刷了一遍白漆之后,顿时显得新了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白漆加上阳台上的花,显得干净又漂亮,在整条街都非常的显眼,是现在县城所没有的雅致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之前并不是门脸,门洞也就比一般门面要小一些,再开一个门洞还有一小片墙壁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觉得自己可以在门口边摆两把椅子和一张圆桌,墙壁上做点绢花或者干花装饰,这样就更有腔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是个很细致的人,在做隔开楼梯的时候,还让人在墙上做了扶手,方便两老抓着上下楼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小小的举动,让老两口非常的高兴,现在看陆东升就跟亲孙子似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几天装修,还经常下楼送水,送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房门被打开,里面并没有太多变化,只是将后面用板子隔了起来,因为没有刷漆,所以看着有些简陋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并不急着将货搬进去,而是找出在交易场买的瑕疵布,将它们先钉在墙面上当作装饰。

        瑕疵布是染坏了的,原本你应该是纯蓝色,结果还染上了绿色、红色等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只是一小片一小片的,依然非常影响销售,也就贱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觉得晕染得并不难看,反而还多了一点生动,就买下来当墙布用。

        挂上去果然效果还挺不错的,虽然依照陆夏的目光来说,非常的简陋,可放在现在的南虹县,那绝对是独一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现在都是大白墙,或者半墙是其他颜色的,没有整面墙都是其他颜色的,瞧着就十分特别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几人非常地捧场说好看,比大白墙上档次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服装店所用的挂衣架陆东升也让人做好了,他们就住在家具厂,找人做这些非常的简单,都不用他去动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墙布钉好之后,架子归位,哪怕没有挂上衣服,都觉得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东升,你知道家具厂有哪个师傅手艺不错,可以用木头雕东西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是交际小能手,在外头都混得风生水起,住在家具厂更是早就混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家里烧的柴火,没少从家具厂拿那些舍弃的废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雕东西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用很精细,我想让他们帮我弄个人偶模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省城也有卖那种假模特的,可是非常的贵,还不好带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玩意小张应该就能做,我看他没事就那用废木料在那刻东西,之前我看他刻木马可漂亮了,我之前就想着等满满周岁的时候,让小张帮忙做个木马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帮忙去问问,要是价钱合适,就定两个。木头不用多好,别太容易开裂就行,能轻一点更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行,包我身上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和陆海霞坐了一晚上的车,在车上也没怎么睡好,将货物大致规整了一下,就回去洗漱睡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下午刚睡醒,整个人还有点晕乎乎,陆东升就激动地让陆夏赶紧去门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些人知道今天货已经运到了,都等不急要买。姐,我不敢乱动东西,也不知道价钱,你赶紧去把衣服拿出来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立刻醒了,匆匆洗把脸,就跟陆东升一块赶往门面。

        走到服装店,门口已经有八--九个青年在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个男青年穿着牛仔喇叭裤,手里还提着个像砖头一样的卡式录音机。

        录音机对外放着《少林寺》的插曲《牧羊曲》,引来路过的人不时地回头观望,还有一群孩子蹲在一边托腮听歌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有一台录音机可不容易,这种还不是双喇叭的录音机,就需要一百二十多块钱,而且进货很少,想买还得有门路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《少林寺》自打上映以来就非常受到大家的欢迎,电影院里一直都有在播放。

        县城里大人小孩基本都看过,电影里的《牧羊曲》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,连孩子都能哼几句。

        几个青年拿著录音机往门口一站,就成了吸引流量的活广告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纷纷好奇,这是在干什么呢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店招牌现在还用红布半遮着,既表明准备开张,又能从那一半看出这是一家服装店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笑着跟那些人打招呼:“让大家久等了,这次我姐进了不少裤子衣服,不怕再缺货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这次还拿了现在特别流行的衬衫,配上牛仔喇叭裤最好看,你们一会可以一起看看。”陆夏一边开门一边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人看到陆夏的样子,都有些扭捏,倒也没有胡来,也没跟着进去,就在外头看着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刚才也说了,他们早上才刚进货回来,都还来不及整理呢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之前稍微整理过,所以陆夏很快将裤子和衬衫翻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进来看看喜欢什么样的,都可以试穿,墙上就有镜子,穿着觉得好了,再买也不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能试穿?”一个女孩惊喜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卖衣服都是不能试的,完全凭借眼力劲。

        供销社的人态度有不好,多看一眼就招白眼,让挑选衣服更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很多人都不喜欢买成衣,要是不合适还得多花钱找裁缝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对,女孩要是觉得不自在,可以进到后面仓库去换,那里有门可以拴起来,就是里面闷了点,气味不太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在外头有专门拉帘子换衣服的地方,只不过现场这么多男的,让一个女孩在薄薄的布里头换衣服,女孩子们脸皮薄恐怕不敢这么做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一边招呼,一边将各个款式的衣服拿出来,用衣架挂好,往挂衣架上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群人虽然目标是牛仔喇叭裤,兴许也对其他衣服感兴趣也不一定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有女孩就看中了那些裙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试试呗,不试试哪里知道合不合适,你要是不满意也不会让你买的。”陆夏怂恿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女孩对视一眼,最后都拿着衣服去仓库试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在里面换,另一个则守在门口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:“我这次还进了长筒丝袜,这是港岛那边回来的货,特别难抢。等过一阵天气凉了,穿上长筒丝袜,再配上这款薄的针织开衫,裙子还能继续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男人那边则由陆东升去招待,他是牛仔喇叭裤的热爱者,特别知道该怎么卖裤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他看到陆夏拿出来的花衬衫时,真情实感地激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姐,我要这一件,我太喜欢这一件了,呀,这一件也不错!我穿起来肯定特时髦帅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到他这个样子,那些男青年也都被带动起来,也都进到店里,纷纷开始挑选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来不及挂衣服,他们自己翻找袋子里的各种款式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性子急的,直接脱了外头的衣服,当场就换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里面还穿着背心,所以也不算耍流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阳哥,你穿上花衬衫,再扛着个录音机,那绝对是咱们县最时髦的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阳哥是那个拿著录音机的人,他走到镜子面前,也非常满意自己的打扮。

        镜子是陆夏学后来服装店,让陆东升在做架子时,微微倾斜了的,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瘦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件我要了,还有那两件,再给我带两条牛仔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阳哥一副“大款”做派,连价格都没问,就把东西给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牛仔裤还是之前的价格,一共30块,衬衫一件要10块,三件30块,一共60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也没坑他,她的店里都是统一售价,她不耐烦跟人砍价,也不想有的人买贵了有的人买便宜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也还没养成这种习惯,在供销社买东西,找人砍价那是不可能的,东西都能不卖给你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没必要给自己挖坑,她也不贪一些人的钱,顶多送点小赠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开张之后,其他人也非常痛快地交钱,好几个人试都没试就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孩们稍微慢点,换了好几身,每一件都爱不释手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也没催他们,反倒是那个阳哥等得不耐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磨磨唧唧,赶紧的,还有其他事呢。小婷,你刚试的全拿了,我给你付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名叫小婷的女孩瞪大了眼,“我刚试了五套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全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哇呜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那群年轻男人们开始起哄,有的人还吹起了口哨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婷有些扭捏,“这不太好吧,这些衣服都很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阳哥直接朝着陆夏道:“老板,把她刚才穿的都包起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看了小婷一眼,女孩嘴里虽然还是在拒绝,可动作看起来没那么坚决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还有什么不明白的,既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她就只管卖衣服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人离开时,都是直接穿着新衣服走出去的,八个人每个人都穿得这么时髦,非常的招人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加上其中一个还捧著录音机外放歌曲,想要不注意到他们都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群人明显就是人来疯,大家越看他们,他们越得意,也就越吸引人的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走了之后,其他看热闹的也走进店铺,想瞧瞧里面的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看不打紧,一听买衣服不要票,价格跟供销社差不多,而且款式还特别的新,有需求的立马心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服装店没有正式开张,陆夏就已经卖掉了27条牛仔喇叭裤,以及18条裙子,6件针织开衫,和16双长筒丝袜及32双短丝袜,7件蝙蝠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东升,可以啊,现在人脉不一般了。服装店还没开张,就给我拉来这么优质的客户,今天卖出去的都给你算提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这几天要忙那么多事,还能给她拉客人,陆夏觉得哪怕换成自己,能做到这么周全也很不容易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只是个刚成年的孩子,就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东升也很高兴,觉得之前自己到处跟公孔雀一样开屏,现在有了回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拿了提成请大家吃大餐!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并没有因为今天的特殊,就着急着开张,而是先将衣服先规整起来,该熨烫的熨烫。

        当衣服都挂好了之后,再正式开张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和猴子的动作也很快,一收到口信,两人当即就决定去县城,完全不需要考虑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姑陆娟情况特殊,早就在村子里待不下去了,以前是外头人嚼舌根,现在她家里人也想让她再嫁,陆娟不乐意,非常干脆的跑了,省得成天被念叨。

        猴子更不用想了,他之前就想跟陆东升跑县城了,现在有机会溜得贼快。

        村子里的人知道以后,都羡慕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已经瞧出来了,陆夏这丫头是不一样的,特别能折腾,不管是离婚还是做生意,一般人能干得出来吗?

        有人羡慕也有人是看热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咱们村的两朵金花要在县城里会面了,不知道会搅出什么腥风血雨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国盛知道以后,当场把家里为数不多的碗给砸了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欺人太甚!都是一家人,他陆国强一家干的是人事吗!我才是他们家最亲近的,竟然宁可要一个死男人的,还有一个外姓人,也不理会我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国强上次过来,明确说两家以后不要再来往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年纪都不小了,陆国盛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弟弟竟然能说出这么硬气的话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他恼羞成怒,觉得特别没面子,也就没再去找陆夏那丫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,一转眼,这丫头又把好处给别人了!

        任招娣冷哼:“我就说这丫头是个薄情寡义的,咱们就是待她再好,她也不当一回事。要我说啊,她就该找个男人管管,让她知道一个女人该怎么做事!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夏并不知道村子里因为这事又是各种议论,哪怕现在农忙累死人,还有闲心聊这些八卦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就算知道,也并不在意,谁耐烦管那些八卦啊,她还有很多事要干呢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看到陆娟时,差点没认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本是同龄人,此时仿佛相差十岁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陆娟眉眼间虽有忧愁,不似从前那么明媚,可依然坚毅,并未被生活打倒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刚到的时候,有些不知所措外,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真心喜欢这里,没人觊觎她的钱,也没有人明里暗里问她啥时候再嫁,大家只忙着做自己的事,根本不在意其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娟看到陆夏离婚之后没有消沉,反而更加生机勃勃,眉眼间的笑意都更加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伙也感受到了她的变化,心里都很高兴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夏:“一会我带你去弄个发型,以后你跟我卖衣服,每天都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才能吸引和说服顾客愿意相信,你的选择是她们最适合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娟摸了摸自己的长辫子,当初那个人很喜欢她的长发,喜欢看他编著两个大辫子的样子,送回来的遗物里,还有她绑着两条大辫子的相片,上面沾满了鲜血。

        据说,当时相片就在他的胸口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如今她的头发因为她身体的憔悴已经开始枯黄,不再似从前那般光亮黝黑。

        兴许现在是该剪掉它们的时候,这并不意味着割舍,而是在寻求新生。

    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    基友是福建那边的,他们那边一个人跑出去,扎稳脚跟之后就会带上亲戚朋友整个村的人,一起富裕一起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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